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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0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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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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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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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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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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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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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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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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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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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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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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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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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